Dec 12, 2006

社会责任“咕咚来了”

小时候学过这样的童话:森林里的动物们边逃边喊“咕咚来了”,原来只是木瓜熟了,掉到湖里发出“咕咚”的声音,虚惊一场。最近的舆论正在热烈讨论企业的“社会责任”。这是个非常美好的字眼,但读了几篇文章,发现多半也是“咕咚来了”,连社会责任是什么也没有弄清楚。他们明示暗示的社会责任大致分成两类,区别在于和企业运营是否相关。第一类是对社会的“应付款”,企业获得了收益,或造成损失,却没有埋单。又按照相关程度分成三种。第一种主要包括消费者和小股东价值。这是企业的基本教义,如果也算社会责任,那就没别的责任了。不过也牵涉到国情,姑且算作社会问题。

第二种更“社会”一些,责任也很明确,如劳工福利和环境保护。第三种比较微妙,也许适用“不诉不理”的原则。科斯(Ronald H.Coase)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引用一宗民事诉讼,法院禁止糖果商使用机器,以免噪声和震动妨碍相邻的诊所工作。科斯认为,交易成本为零时,禁止与否最终没有区别。

主要讨论前两种。出来混,早晚要还地。但指望企业自觉还债不现实。竞争在毫厘之间,自觉的企业就会比不自觉的成本高,甚至失败。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有人立论履行社会责任也能带来收益,但不能给出明确的证明,何况中国企业大部还处在低成本的红海,中国的消费者普遍价格敏感。解决之道在于社会从企业外部一视同仁地强制讨债。实际上“社会责任来了”越喊地声大,越说明社会讨债力小。首先,缺乏利益表达和整合的机制,有公信力的中介组织,“应付款”就是糊涂账,其次,各级政府替社会讨债义不容辞,但实际上往往持默许的态度,甚至就是既得利益者,企业欠债的保护伞。最后,相关的社会团体也不够强大。

但是反过来看,责权利对等。要求企业对社会负责,那么社会对企业仁至义尽了吗?我们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效能、科教、文化和传媒水准,恐怕还不如企业。特别是在诸多领域,例如土地、金融等要素市场还存在非常严重的行政垄断,需要深入改革。社会还企业越多越快,企业还社会也越多越快。

第二类说白了就是捐款。世界首富比尔·盖茨(Bill Gates)“捐出一个巴菲特(Warren E .Buffett)”,次富巴菲特也倾尽家产,赢得国人一片喝彩。最离奇的观点,某评论家撰文<富人为什么一定要捐赠>,“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契约”,契约应当是双向地,纵观全文,我的理解就是收保护费,不知和黑社会的区别在哪里。

但好像没人关注为什么不是两人所创建的微软和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捐款,而且实际捐出的是股权,微软则拥有400亿美元的现金,黑社会收保护费可只收现金,不收股权。巴菲特的观点就是答案:公司任何慈善事业的支出,都应该由公司的股东做出决定,股东有权决定自己的钱应该作何用途。

所以第二类社会责任就是可疑地。如果两人还是留给后代或者卖给他人,对公司而言,应付的股东权益其实没什么差别。公司并未捐款。理论上只要符合公司章程,股东们能动用股东权益之外的资金捐款,但数额稍大,势必影响正常的运营,负责的股东不会这样做。

郭士纳(Louis Gerstner)所著<谁说大象不能跳舞>有一章指出,“2001年美国慈善捐款总额已超过2030亿美元(1970年850亿)。而公司捐款总额只有110亿美元,占公司税前总收入的1.2%。自1970年以来……这个比率就没有多大变化……世界其它地方,也很少有公司给非营利组织捐款的传统。”

但中国企业和企业家还做不到用股东权益捐款。国有企业没有人格化的股东,股东权益是国家的钱,理论上全部都应服务于社会,当然实际还有差距。国有企业家的合法收入也较少,还有大师高论“根本不需要激励”。而民营企业普遍是民营企业家的影子,即使以个人名义捐款,也可能挤占公司的现金流。

实际上民营企业的财务普遍存在两种极端的状态:要么资金高度紧张,短融长投,稍有闪失全局崩溃。要么从不借债,搁置大量现金,二者都反映国内金融和制度的落后和扭曲,也都难以行善。中国古人就喜欢把金子埋在地里,反映出他们的生活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比尔·盖茨和巴菲特虽天纵奇才,他们与世长辞之日,基金会也有信心行使股东权益,支持慈善事业。但中国的民营企业连传给亲儿子,都未必能保证继续正常运营,何况外来的基金会?我们应当先改善公司治理,再谈社会责任也不迟。股东权益还要外部的金融和司法体制来保证。这里也有社会对企业的欠债。

但在郭士纳看来,企业可以捐献能力:“我坚决主张,公司在慈善活动中……能而且也应该超越写支票的层次……最重要地是,公司知道如何规划、管理自己的资源……如果美国所有公司都能思考将独特技能和资源用于解决社会问题,那么给社会带来的效益,可就远远超过110亿美元现金捐款的很多很多倍了。”

还有一种暧昧的企业捐款。2006年2月,三星集团宣布李健熙总裁家族无条件向社会捐献8000亿韩元(约合8.28亿美元),并就非法提供大选资金、三星爱宝乐园债券变相赠送等事件正式向国民道歉。黑金事件反映出东亚突出的政企不分。赠送事件则被认为是保证独子李在镕接管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权,公私不分。

东亚还传承儒家传统,用黄仁宇的话说:“以道德代替技术”,因此不能“数目字管理”。综合上述分析,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最终都能追溯到公共和公司管理的低能。而那些社会责任的布道士们,多半不懂经营,但居高临下地教训或审判企业,想必颇有快感,也能树立自己的道德品牌。

西方企业的社会责任也经历过长期培养。19世纪80年代末,纽约中央铁路公司决定停运纽约到芝加哥一条免费的客货两用路线。记者就此采访公司创始人之子、现任负责人威廉·范德比(William Henry Vanderbilt):“难道公司不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而运营地吗?”回答是:“让公众见鬼去吧(The public be damned)!”

2006.11.30

本文授权<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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