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25, 2004

监管的行为艺术


每隔一段时间,3G就会被提起,但再也没有2003年夏秋之际那样的集体激情。当时各大设备制造商的秀场上,东道主都表达了对中国早日发放牌照的热切期待,除了一家叫大唐的公司。
3G众说纷纭,多以国际市场为参照,围绕技术、应用和民族标准做文章。但中国电信业正处于改革的非常时期,反垄断任重道远,错综复杂的多元利益格局迫切需要表达和整合,置监管于进退维谷,这种时局就集中反映在3G上。

相煎何太急

2003年2月13日,信息产业部两位部级领导调研期间,河南联通IP卡接通率突然恢复正常,基本达到100%,但14日晚两位领导离开后,接通率又迅速下降到10%左右。据说这次调研中,一位领导曾即兴赋诗:“网中有我你,百姓相惜惜。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2004年3月,<大河报>刊发一则短讯称,受雇于某公司单姓人士,不小心砍断通信光缆,造成某些地区通话受阻云云。业内人士对其中的春秋笔法都心领神会。有数据显示自1998年(中国电信业1999年第一次分拆)至2003年,上报信产部的互联互通恶性案件已达540起,至少影响1亿人次使用,造成约10亿直接损失和20亿间接损失。
所有人都认为“应该”,但很少问“为什么”和“怎样”互联互通。电信技术天然要求互联互通,神圣的宪法明文规定公民的通信权利,但都没有涉及运营商的成本和收益。

迈特卡夫定律指出,网络的价值与其节点数的平方成正比。用户规模相当的两个运营商只需小小破费,配置并开通互联互通设备,各自的网络就能马上增值一倍,这是多么划算的投资。互联互通因此在广义上是一种贸易或者产业联盟,共同把市场做大,再争夺市场份额。就像一个商界流传的故事,一个小镇唯一的律师找不到生意,于是设法让另一个律师来到该镇,结果两人都发了大财。

国际主流的网间结算方式有两种,分摊全部网络成本或仅计互联互通的直接成本。根据上述推理,全网分摊更符合等价交换的市场原则。而在监管实践中,为了鼓励竞争,扶持弱小的新兴运营商,往往采取直接成本法执行所谓“非对称管制”。中国现行的网间结算机制并非其中一种,但体现直接成本法的精神。
中国现行固定电话网间结算规则相当于视互联互通为运营商之间转售流量,规定本地接入费为0.06元/分钟,接入再接出0.12元/分钟,而两家固话运营商中国电信和网通自己公布的接入成本为0.16元/分钟。市面上IP卡拆扣很高。

移动通信市场历史上形成双向收费,跨网通话时,两家移动运营商中国移动和联通自行收费,互不结算。看起来公平,但2003年占中国电信业营收份额,中移动为36.9%,联通为14.5%,可以反映两者迈特卡夫价值的差距,此外联通作为中国唯一的全业务运营商,移动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率略低于中移动。

基于这样的网间结算机制,非主导运营商可以回报很少地占有主导运营商的迈特卡夫价值,因此成本更低,可以低价拉拢客户。据说铁通成立当晚,总经理被问最想要什么优惠政策,回答说“与中国电信互联互通”。联通的低价更被纳入非对称管制。即使阻碍互联互通天怒人怨,主导运营商不愿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出此下策也是情非得已。换了非主导运营商在这个位置,也会这么做。
2003年2月,信产部出资800万延聘专家组,由社科院数量与经济研究所主任张昕竹和MIT经济系教授杰瑞·豪斯曼带队测试网间结算成本模型,于2004年5月呈报最终方案,以替代自2001年延用至今的试行规则。

监管机构(本文泛指,除信产部外、国资委、发改委等部门以不同方式和程度介入监管,各机构内部可能求同存异,最终决定权也可能在更高层)对问题的关键可谓明察,只是能否正本清源还有待推敲。

简而言之,以中国的幅员和差异性之大,这个模型应该包括多少参数?中国电信业长期非商业运营,很多时候成本连运营商都一头雾水,学者又如何得知?即使自己明了,利字当头,又有什么动力诚实道来?没有准确的原始数据,那么这个模型建立在什么上面?
  
据说为了保持利益中立,课题组没有运营商代表参与,但是最后的结果却要运营商去落实,你能指望他们有多高的积极性?2003年6月,信产部曾就这一方案召集专家和运营商开座谈会。会上一位固话运营商代表就质问专家组:“如果按照这个方案计算出的成本低于目前的每分钟6分钱怎么办?”

据说方案结合两种模式,也就还是非对称管制。1985年日本电信改革形成一家市话垄断综合运营商NTT在细分市场面对众多分业运营商NCCs的格局。政府实行从价格到市场行为诸多严格的非对称管制,甚至“非正式”命令NTT派员到NCCs“帮助工作”。但4年后,除寻呼市场,NTT仍占有每种业务90%以上的市场份额。全部NCCs50%的收入给NTT交了接入费。事实证明,非对称管制只能让非对称的市场更加扭曲,不能指望用一个错误去纠正另一个。
两家固话运营商互联互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据各自监管事务主管提供的数字,2002年分别为约3.6%和 3.3%。以他们的立场偏低,海外同行一般10%到20%。英国电信2001年为17%,韩国电信为24%。国内的数字确实反映现行网间结算的不合理,海外的数字可能衡量该国的份额分配,但都不能证明运营商要指着网间结算挣钱,进而得出结论提高接入费就能解决中国的互联互通问题。

联通数据与固定业务部运营维护处的孙伟东指出:“如果网间结算价格涨到一毛钱,用户使用联通的193长途业务,发话和落地联通都要与固话运营商进行结算,每分钟就是两毛钱。联通自己的长途网也需要维护成本,这种情况下,如果固话运营商将长途话费降到三毛钱,联通很难跟进。”

抛开数字和逻辑的迷宫不说,互联互通这个数百名官员,上百万员工纠缠多年都无计可施的难题,几个专家出马就能搞定?因为有了<电信竞争>作者让·雅克·拉丰的学生和美国最佳工学院的“电信成本设计大师”?这是中国的现实,不是好莱坞大片。

如果问题真能够迎刃而解,这800万可谓中国电信业历史上回报最高的投资,六年前未必拿不出这笔钱,找不到这些人,为什么到今天才行动起来,以至于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如果成本和收益可以在笔尖求得,当年又何必推行反垄断改革,何必一而再地拆分?

由于电信业的高技术性和通讯的瞬时性,真实成本对世界各国电信监管机构而言都是谜中之谜。问题是一定要知道成本才能解决互联互通问题?

多家媒体都报道,河南联通为保证移动业务的互联互通,在IP卡业务向河南通信退让。这种带有主观色彩的评价显然来自联通方面。而实际上联通手机没有和IP卡一起被做掉,可能并非是联通忍辱偷生的回报,也不是通信公司一丝良知尚存,而是因为联通手机用户比IP卡多得多。

联通1994年成立,经过五年“成长”,只占据中国电信市场1%、移动市场5%。1999年中国电信一分为四的同时,也对联通进行一连串眼花缭乱的扩充:国家注资126亿、中行提供贷款总计220亿,2000年6月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募集64亿美元,并建立CDMA网,在管理和人力资源上也得到加强。
联通(0762.HK)公报,截止2004年1月有7356万GSM和2007万CDMA用户,总计9363万,超过大多数国家人口,有资格和世界上大多数运营商谈判互联互通。这段历史也许能给现实以启发。但根据中移动(0941.HK)公报,截至2004年3月中移动已拥有1.5026亿用户,而平均每户每月收入(ARPU),联通与中移动亦有相当差距,说明做得可能还不够。

互联互通的意义在于迈特卡夫价值的翻番,网间结算相比之下只是零花钱。当竞争对手规模相近,会主动寻求合作而无须监管机构操心。问题就在于,中国电信业各细分市场的非主导运营商太弱小,根本没有“竞合”的资格。不论左倾右倾的利益分配方案,对主导运营商而言,都是将对手赶尽杀绝为最佳选择。

而如果全网分摊,或者能设计一个完美的模型,对非主导运营商无利可图:新进入者不得不执行低价战略,而电信业是高度的规模经济,成本没法用较小的客户群摊销。其结果是一样的。这也正是电信业自然垄断理论的要害所在。

利诱不成,就只能威逼了。但运营商员工总计过百万,电信监管全员却不足700,地方编制最多的广东也只有25人,少的青海、宁夏、西藏仅10人左右。

时至今日,阻碍互联互通已经超越砍电缆的“初级阶段”,采取频繁和隐蔽的技术小动作。通讯障碍不比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事后取证非常困难。信产部正筹集30-40亿资金在各省建立一套独立的互联互通监控系统,为争端取证提供依据。2003年被定为“互联互通年”,部里工作部署概括为“一个措施两个工程”。一个措施是司法解释,两个工程就是网间结算和监控系统。

但在技术人员看来仍然有机可乘。很多时候,用户听到温和的机器女声提示“用户忙”或“不在服务区”,或打通其中一方却听不见,或在通话中掉线,这些情况根据现行国家网络接通率标准都算一次成功呼叫。还能动态变化,例如这个小时让1234开头的号码不通,下个小时换成5678。

宜将剩勇追穷寇,各运营商在各省都建有自己的关口局作为互联互通接口,很多动作也是通过修改关口局的数据实现。所以“国家全面接管关口局并强制各运营商通过国家关口局互联互通,就能从根本上基本保证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这注定是个堂吉诃德大战风车的游戏。30-40亿巨资要么是纳税人的血汗,要么是运营商的收入,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还不如赞助给非主导运营商。接管关口局已经是亲自下场运营,监管机构为什么不干脆接管全部运营商?

治乱世以重典。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针对互联互通“违法行为”的司法解释也在审议中,消息人士透漏司法解释出台会快得让人“意想不到”。信产部特派一个副局级的工作组予以配合。

但任何法律都不能违背基本的商道和人性,只要市场结构现状不改变,即使有技术和宪法的要求,即使面临刑法和监控系统的威胁,互联互通就如同河南某业内人士对IP电话的评价,“让别人从自己口袋掏钱,他怎么会甘心呢?”

另一大难题小灵通在监管机构的正式文件中并不存在。最新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定义小灵通为“市话的延伸”,而事实上延伸长达数公里,延伸到全国各地,北京监管机构的眼皮底下。UT斯达康总裁吴鹰披露,截止2003年12月31日,小灵通用户已达3500万。
两家在互联互通上针锋相对的移动运营商却对小灵通达成一致:有关方面要么叫停这种“违法业务”,要么放开资费限制。但2003年两会期间,时任信产部部长的吴基传却发表一个耐人寻味的声明:对小灵通“不鼓励不干涉”。

看似不偏不倚,但小灵通出色的“性价比”来自单向收费和低价,监管机构一方面不干涉小灵通的攻势,另一方面至少名义上对移动运营商执行双向收费和高价的资费政策,在后者看来,无异于鼓励。他们当然也没有束手就擒,在各地都巧立“优惠”、“套餐”等名目,绕开监管,变相地实现单向收费和降价。

1999年一分为四方案将移动和固话业务分离,提倡双方“异质竞争”,实际上竞争是单向的。通信的未来是“不论何时何地任何人”,这当然不是在说固话。固话能做而手机不能做的,除了在现实中拥有一部固话能暗示一家企业并非皮包公司,就只有在科幻片里,Neo们只能通过固话在两个世界穿梭。

据信产部统计,截至2004年1月,移动用户已超出固话786.9万,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并且移动业务ARPU要远高于固话业务:中移动(0941.HK)公报显示,2004年第一季度ARPU为97元人民币,联通(0762.HK)公报显示,2003年CDMA业务扣除手机摊销成本后ARPU为83.3元,GSM业务ARPU为56.7元,而中国电信(0728.HK)公报显示,2003年本地固话ARPU为40元。

最早的时候,移动业务还是固话业务带上道的,之后兄弟们在一个碗里吃饭这么多年,今天大家都从一个堂口做成一个字头,凭什么他啃骨头我喝汤。即使小灵通政策风险巨大,“技术落后”,而且ARPU值仍然低人一等:中国电信(0728.HK)公报显示,2003年小灵通ARPU为45元。固话运营商出此下策也是情非得已。换了移动运营商在这个位置,也会这么做。

除了小灵通,固话运营商还相继推出“手机休息站”、“一号通”等服务突破监管、突入移动市场。随着小灵通投资和客户越来越多,为之辩护的声音也日益响亮。但考虑到机会成本,移动运营商只要单向收费并降价,完全可以满足低端移动市场的需求,并且远不止今日小灵通所许诺的一切。

所谓“硬措施”其实相当地软弱,而“不干涉”其实包含了最大的干涉。

我有过墙梯

电信业改革如果从1994年联通成立算起,经历1999年一分为四,2001年固话运营商南北分拆,最终奠定今天的格局。“邮电部-中国电信”大一统的垄断没有了,没有一家运营商的收入占全行业50%以上。但市场并非一天建成,代之而起的却是基于业务、地域、管制等诸多形式的“细分垄断”。
直观来看,中移动继承了原邮电部—中国电信在移动通信市场的优势地位,两大固话运营商在本地(2001年拆分方案:原中国电信华北、东北地区及河南、山东10省和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为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南方和西北20省组成新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更几乎独此一家。

而行政垄断并没有那么直观,比如非对称管制,本意是促进竞争,扶持新兴运营商,但本质也是一种行政垄断。一些在理论、历史和国际上成立的垄断实际并没有或没有充分发挥。比如联通持有中国电信业目前唯一的全业务牌照,正是日本NTT等案例中非常重要的垄断优势。但联通只有资格而无相应的实力,在各个市场都是小兄弟,反而成为互联互通最大也最悠久的受害者。

再比如本地固话即市话的“最后100米”一向认定为自然垄断,美国1984年分拆AT&T后,市话运营商小贝尔(Baby Bell)即借此“揉搓”长途电话运营商,市话费甚至比长途还贵。但在21世纪初的中国,固话整体遭遇移动通信的“异质竞争”,成为一大块鸡肋;“揉搓”IP电话地很爽, 比长途还贵却绝无可能。
一些行政安排的利弊随着时空变化,焉知祸福。比如双向收费,构成非对称管制的重要一环,有利联通与中移动竞争,但当遭遇单向收费的小灵通,却受害尤重。小灵通的频段本来作为普遍服务的配套资源,普遍服务属于公益,在普遍服务基金尚未建立时,构成固话运营商的负担,最终却乾坤大挪移,把本该拉进深山僻壤的小灵通铺到宽街闹市,挤得很多移动营业厅门庭冷落。

两大固话运营商在各自的“主客场”扮演不同角色。2003年底河南电信向总部报告近期18起互联互通事件,“通信公司的策略就是以其人员数量和社会资源的明显优势,通过拖延、阻拦、造谣生事、威胁等手段切断我们市场拓展的所有途径,阻止、阻缓我公司网络建设进程”。而在一河之隔的陕西某地区,属于西北,发生过网通西北通信三名员工在工作时被一群身着“中国电信”及“蓝色通道”服装人员围殴拍砖的事件。三人都住进急救中心。

两家移动运营商的关系也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如果世上没有联通,中移动是否迫于公众的压力,像固话业务一样被监管机构一刀两段?2003年9月“3G在中国”全球峰会上,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史炜发表个人观点称,中国移动通信市场虽然被认为是“双寡头”竞争,但联通可能实际只占不到20%的市场,拆分中移动以打破垄断并非毫无理由。

辩证地看,非对称管制一方面给联通低价的优势,另一方面也保证中移动的高额利润。联通总以互联互通的受害者出现,但在很多时间地点,价格战经常由联通挑起,部分“弹药”却等于来自被攻击的对象。如果联通成长地和中移动一样强大,非对称管制的诸般好处也就不能再继续享有。有意无意间,中移动和联通形成共谋,瓜分了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的高额垄断利润。
除了已经不久于人世的寻呼业务,只有长途市场竞争激烈。20世纪70-80年代,美国政府为打破长途市场的垄断,历经十几年诉讼,而21世纪初的中国,因为一种新技术/应用IP电话的迅速推广,几个月就打开局面。

中国电信改革没有像美国1984年方案那样将长话和市话业务拆分。IP电话兴起不久,两家固话运营商也推出自己的IP卡,马上被“揭露”挂IP的羊头,卖传统长途的狗肉,但义愤填膺的只有卖不了狗肉的运营商。这还是竞争,消费者关心应用而非技术,这些假IP卡价格略高,质量却好出许多。但始终是在争夺一个成熟的市场,都绕不过“最后100米”,于是发生了本文开篇那样的事情。

戏剧性地是,每家运营商都既是某些某种形式垄断的既得利益者,又是某些某种形式垄断的受害者,因此都对现实又爱又恨。舆论痛心疾首中国电信业“恶性竞争”,实际却是竞争不足,如果有竞争,也是以垄断为武器的竞争。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每一个都尽可能地利用手中的垄断资源打击别人,但同时又愤怒地指着如出一辙损害他利益的同行的鼻子。这正是事情难办的地方。
这种“己所不欲,却施于人”其实在电信改革的启蒙时期就已出现。1998年,电信背景的电讯产业课题组和广电背景的有线电视多媒体接入模式研究课题组就进行过一场激烈论战,双方借用各种精妙理论,甚至上升到意识形态,表达各自部门的立场:要求进入对方垄断的市场,同时拒绝对方进入的要求。

这种垄断竞争置监管机构于尴尬的境地。运营商们根据相关政策的利弊,可能“逼宫”要求解决麻烦,也可能绕过监管各行其是,或者先斩后奏。监管机构一面积极地推行非对称管制,一面也被动承认各种既成事实。

原则上,各运营商作为平等的监管客体,又都属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努力做到一碗水端平。例如对于都涉及移动市场的互联互通和小灵通问题为何一手硬一手软,至少部分地反映了这样一种看法:当初邮电部-中国电信分家产,中移动是占了便宜的,固话运营商是吃了亏的。

但也正如这个案例所显示的,这种“平衡”并非推行平等的游戏规则-中国电信改革长期无法可依,凡事都要“协调”。所谓“协调”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是重新分配垄断资源。

但运营商的垄断资源各有千秋、相生相克,监管机构越想在垄断资源的重新分配上“找齐”,也就越加重每个运营商的困境,扬长不能避短,损人不能利己。就像动画片<小熊猫学木匠>中的一个情节,长颈鹿家的桌子腿不齐,小熊猫锯掉一截,结果又往另一个方向不齐,再锯,再锯……最后锯成一张小矮桌。
也就不奇怪,各大运营商到省一级,都严正声明要遵纪守法,但再往下,越接近实际执行和利益得失,也就越是不肯体谅监管机构的一片苦心,息事宁人,和衷共济,反而变本加厉的文攻武卫、明争暗斗。

互联互通正是垄断竞争的集中表现,而最有价值的垄断是移动市场的垄断。

3G祸福

业界清楚记得1999年电信改革的备选方案归纳起来有三种,免不了要假设如果。如果当初是按地域横切,比如划江为界,那么今天过江发展,免不了还要拍砖,但都是全业务运营商,就没有小灵通的问题。如果按电话号码奇偶拆分,那么联通免不了还是受气包,但两强势均力敌,互联互通可能要好些。回头看,也许按业务竖切是最差的选择。当时就有海外人士评价:“把一根香肠切成四段,它还是香肠”。

存在即为合理,采纳这一方案,也许是因为启动的协调成本最低。但后继的损失越来越大。<香港商报>称,有关方面2003年底提交一份“四合二”方案,一家移动运营商与一家固话运营商合并,即是对历史的反正。
但该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都有疑问。除了网通都是上市公司,合并可能引起股市震荡,财务工作繁重。经过几年发展,四大运营商组织、运营、市场等方面都已自成体系,整合的成本远超过当年分拆。最重要地是可能形成新垄断。

除了行政的方式,还有观点主张通过资本运作实现全业务运营。德意志银行在2004年1月8日发布的一份关于中移动(0941.HK)的报告就认为,公司成长开始放缓,有必要向核心业务外拓展,比如收购铁通、某些专网及长城宽带等,弥补固话的跛足。可联通十年前就有机会开展固话,五年前就有机会合并铁通,但都没有做或者没做到,今天中移动会再试一次吗?

全业务的观点看起来公平,实际上代表固话运营商的立场。当他们进入3G,多少资源做多少事,未来市场结构接近今日电信业总收入的分布,则运营商两两之间迈特卡夫价值接近,而且每家都有多家“互联互通供应商”相互竞争,互联互通有望大为改善。而据电信咨询机构Technology Future预测,2015年固话将只占语音通信市场约15%,即使仍然垄断,也只是皮毛而非心腹大患了。

某国内著名设备制造商估计,2003年小灵通系统设备投资达150-170亿,加上终端设备(手机),全年整体市场规模至少270亿。但2004年设备投资锐减至70-100亿,现在已经是最后的盛宴。“用小灵通稳住相当的移动用户群是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不得已的选择”,而中国电信雄心勃勃“要做第二大移动运营商,它希望一半小灵通用户最终转到3G上”。
所以说3G是一个清算历史、从头再来的机会。也是中国改革的成功经验,以增量解决存量的问题。但迄今为止,还只是美好的愿望。2004年4月24日,信产部部长王旭东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表示,中国目前不急于盲目发放3G牌照和降低手机收费标准,这些目标的实现完全取决于技术成熟程度和市场需要。

一些人主张缓发,以保护国家投资,“2.5G的投资还远没有收回” “假如现在就发牌照,运营商建还是不建,如果建,全国300多个城市,全面覆盖至少需要1000亿人民币,怎么收回这1000亿,NTT DoCoMo搞了三年还没收回投资”。

这些观点尚需精确的数字和未来的实践验证,而一个确定无疑的客观效果,却是保护了现有两家移动运营商的垄断利润。也许可以这样认为,监管机构既然已经对小灵通“不鼓励不干涉”,允许两家固话运营商在移动市场分一杯羹,那么反过来也要安抚两家移动运营商,推迟市场的开放。

如果确如北京邮电大学阚凯力所说,中国电信和网通“明知小灵通不适合大城市的高密度用户环境,却仍旧加速向中心城市渗透,这是一种以消费者的利益作为人质要挟监管机构的行为”,那么现在事与愿违,私下一定非常郁闷。前述的网间结算成本座谈会,会后专家组向运营商采集数据时,也是这两家最不积极。专家组成员指出:“当初要求重新计算网间结算费用的就是他们。”
而前述四合二方案的报道称“合并的主要目的,亦是希望将内地复杂的电信企业架构简单化,从而解决涉及第三代移动电话发牌等问题,包括减低3G发牌数目,以及令多间电信商受惠。”显然是比推迟市场开放更好的办法,既保持移动市场垄断,又让固话运营商分享垄断利润。监管机构也不用再为难。

四合二只是近期众多传闻比较夸张的之一。盛传网通将提前得到3G牌照。如今已有多个版本。联想中国电信2002年11月上市前将国际长话接入费提高5-8倍,如今网通上市在即,还有什么比3G牌照更大的利好?德意志银行也在前述报告中称,由于中移动相对垄断,2005年很可能最后发牌给中移动。

但欲速则不达也未可知,就像当初中国电信暴涨接入费虽然令账面更好看,但引起海内外舆论哗然,最终由于投资者反应冷淡,被迫将集资额削减五成半,还波及中移动和联通的股价以及香港恒生指数。

同时即使中移动一齐拿到牌照,也未必会马上行动。参考国际市场,和记黄埔(13.HK,以下简称和黄)公报显示,2003年3G业务亏损总计183亿港币。巨额亏损背后,市场地位的悬殊差异决定了和黄与沃达丰3G策略的迥然不同。
和黄2G业务年仅7亿港元税前盈利
Vodafone全球拥有1.2亿2G用户
2003年3月率先推出3G
迟至2004年第一季度推出3G
降价,吸引用户转网
通过现有用户增加数据服务,提高ARPU
提供基于3G的特色内容
提供基于2.5G的大众化内容
全球铺网
发展区域网络
资料来源:李嘉诚3G惊险玩法 快拳对决“沃达丰”太极.新财富.2003.9
以此类推,市场地位与沃达丰相近的中移动将持稳健的3G策略。2003年3G风声正紧的时候,广东移动却向爱立信开出大单对2G增容。而固话运营商小灵通投资的大起大落,也许预示了他们在3G时代会像和黄一样豪赌。

技术和市场成熟都有一个过程,特别是电信业以长线投资著称。和黄曾多次延迟Ebitda(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的利润)盈亏平衡时间表,2006年中报称,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尤其是在英国市场,所以预期3G业务收支平衡的时间表要由原来预计的2007年延迟至2008年。

如果换在内地市场,和黄根本没有一年亏掉183亿港币的机会。但2004年5月24日,和黄财务董事陆法兰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指出,和黄的3G投资,在投资期过后,将比其它业务拥有较高回报率,可为和黄创造超过1600亿港币的资产价值。当然这1600亿收益的机会也没有了。

诺基亚中国总裁何庆源在新浪聊天室指出,“牌照往后推对我们做2G的厂家是件好事,但如果站在产业来讲,越往后对新运营商进入市场越是一个挑战。”如果推迟至2005年,新运营商进入市场最早也在2006年下半年,中国移动用户上限约6亿,界时将大约只剩1亿潜在用户,而且是ARPU最低的1亿。
如果届时他们同样以低价吸引用户转网,中移动是否会用互联互通一类手段反制?监管机构又会不会给出新的“不鼓励不干涉”?一切都是未知之数。话说回来,如果“这些目标的实现完全取决于技术成熟程度和市场需要”,为什么不能由技术和市场的主体,也就是运营商自己来判断呢?

上游下游 顺流逆流

2004年4月28日 ,信产部副部长娄勤俭在北京第七届中国3GSM大会上透露,中国前两轮3G测试已经结束,结果非常好,目前已经开始现场实验。

测试三种方案中最后成熟的是民族标准TD-SCDMA(下简称TD),在时间和支持率上本就落后于另两种,迫切需要政府出手托市。是许多学者的主张,也是坊间对监管现状的普遍猜测。但在最需要申明立场的时候,监管机构又表现出“不鼓励不干涉”那样模棱两可的态度。

一方面正如一位业内人士私下所言,“政府对华为,对爱立信都没有义务,但坏了民族标准(的罪名)是谁也背不起的。给你时间做,做出来不行,就不能怪我了。”所以一直“积极稳妥”地测试。

另一方面,仅仅“给你时间”并不能令大唐满意,三部委赞助7亿也是不够的,政府最好能在3G牌照上给予某种承诺,争取更多产业巨头加入。但势必让运营商承担风险。而且目前比较肯定中移动上WCDMA,联通上CDMA2000,风险将轮到已经吃亏的固话运营商,他们当然不干。

民族标准的拥趸痛诉中国电信制造业长期受欧美标准压榨,中国电信设备市场有10,000亿元之大等等。但北邮经管学院吕廷杰2004年3月在“3G与中国经济高峰论坛”发表演讲<3G一个关于技术的非技术性话题>,指出“标准、专利、研发是几个非常不同的概念”,“标准更多的是一个政治妥协的工具”。

“高通公司是靠专利赚钱。有些欧洲公司也有专利但不卖专利,我把这个专利转化为产品,我卖你产品赚钱。后两个能赚钱,标准不能赚钱。”民族标准其实也没有那么纯粹。目前TD的专利数量西门子占11%,大唐占7.3% ,据称含金量更高,包括TD基础的智能天线等技术。而华为也拥有WCDMA部分专利。

此外,高通放在产业中考察,所谓一流公司卖标准,二流公司卖技术,因为三流公司能把产品做得足够好,是一个有机的生态。TD的商用长期进展缓慢。相比全欧设备商十多年来共同经营WCDMA,大唐不得不以一己之力打造TD全价值链。反映了国内电信设备制造业整体研发、制造和商务合作的低水平。

这也是为什么对2003年8月29日华为和西门子宣布合作TD,大唐的感受非常复杂。在BBS上可以找到这样的发言,“对于像我这样的大唐员工来说有点心痛,有种被抛弃的痛楚”,但另一面,华为的实力在本土设备制造业首屈一指,特别是强劲的市场能力是学院出身的大唐所欠缺的,华为的入局将有力推动TD实现商用。

华为也有自己的痛,在3G上投入超过40亿、3500名工程师,和阿尔卡特全球3G研发人力相当,长期没有产出。华为原本主攻WCDMA,在这样微妙的时候涉足TD,舆论普遍认为是在政府公关。新闻发布会上,当被提问希望什么时候发牌,西门子方面表示尊重政府的意愿,而华为的人接口说:“越快越好”!
到2003年底,华为已经在全球建立超过20张3G试验网。2003年12月24日,阿联酋电信Etisalat采用华为产品,在中东第一个推出WCDMA商用服务。这也是华为WCDMA产品首次投入商用,华为方面称,还是全球第一个真正意义GSM、WCDMA共存的商用网络。

 “华为已经成为全球3G领域的一个先行者。”但在本应获得最大支持的本土市场却尚无任何建树。勇攀民族标准高峰当然应该鼓励,力拓国际电信市场是否同样可贵?1998年电信广电大辩论时怎么说来着?“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迫使美国率领的联合国部队在板门店俯首言和?”

国际巨头都“不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西门子双管齐下WCDMA和TD,爱立信左右开弓WCDMA和CDMA2000。理论上,监管机构也可以权衡技术和市场,将包括时间在内的各种资源,在大唐、华为、主攻CDMA2000的中兴及其他本土制造商之间分配。既是保证,表达政府对各种标准,特别是民族标准的决心,也限定政府所能承担的风险。各家中外设备制造商也好跟着下注。

即使走极端,全部采用或放弃民族标准,华为或大唐也可以止损,而不是像2003年下半年,监管机构三缄其口,领先的两家本土电信设备制造商都痛苦地吊着,这边华为“3500个精兵养了好几年,却一直枕戈待旦。再这样下去,即使资金链不出问题,人也该散了!”那边大唐“有点心痛,有种被抛弃的痛楚。”

戏剧性地是,很多人为民族标准奔走呼号,此心可昭日月,但另一些人冷眼看来,却是监管机构在电信研究院出身的大唐和民营的华为之间亲疏有别,厚此薄彼。可反过来,据一个去大唐面试的人回来讲,被问到是否有关系影响决策。
环球(电信设备制造业)同此凉热。2003年下半年的失意,象征他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运营商的活力不再来自上游的技术,而是下游的应用驱动。未来属于数据业务,虽然应用“杀手”尚未现身。语音业务高度同质化,数据业务高度差异化,不只是一项新业务,而是全行业的革命。

但迄今为止的3G大鸣大放,听不到无线增值商的声音。这群人在急功近利大发横财,和设备商的漫漫等待形成鲜明对比。可能只有Frost & Sullivan的王煜全独树一帜,认为“3G决策也许存在失误”,“到那时发牌,运营商和设备商的利益虽得到保障,却可能把以10万亿元计的电信增值业务市场拱手让人。”

王曾形象地对比不同电信文化:日本人缺乏互动,看见美女只会意淫,增值服务以信息下载为主;欧美人比较开放,看见美女上去搭讪,三言两语,情投意合,干柴烈火,马上开房,没有电信什么事;而中国人属于闷骚性格,看见美女会发短信试探,山回路转,渐入佳境。总之,中国最适合开展电信增值业务。

君君臣臣年年岁岁

除了民族大义,3G同时还是这样的逻辑:新技术创造了新应用,改变了市场格局,最终冲击到政策体系。这也是IP卡和小灵通故事的线索。

很多情况下,当技术的影响已逐级渗透到应用、市场和监管层面,监管机构却仍然执着于技术范畴理解和解决问题。比如互联互通的两个工程、3G的技术测试和定义小灵通是过时技术,是市话延伸。

确实,监管机构几乎都是技术官僚出身,崇尚代数的精确和几何的美感,但经济和社会只适用统计学,例外正好证实规律。可以看到很多监管官员痛心疾首“重复建设”和“恶性价格战”。相反经济学家称为“数网竞争”和“价格试验”。
但是,当市场业已给出明确信号,比如“让别人从自己口袋里掏钱,他怎么会甘心呢?”再比如移动业务ARPU是固话的两倍,以及有关3G利害得失的众多发言,监管机构仍然固执己见,那也许说明监管机构除此之外无计可施。

类似的失位和越位还有很多。一些技术和市场的未知数,监管机构却力图用行政方式求解,比如互联互通的一个措施,3G的“技术成熟程度和市场需要”。而小灵通最终是个监管问题,监管机构却推给市场,不鼓励不干涉。

关键在于政府同时是运营商的大股东和市场的监管者。既然患得患失,不免有时越俎代庖,有时束手束脚,或者像3G发牌这样又越俎代庖,又束手束脚。
这种利益关联和冲突在手机双向收费问题上特别明显。2001年11月15日,信产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彩在新浪聊天室宣布:手机单向收费已由数个部门达成共识,报国务院批准。受此消息影响,据<信报>报道,截止11月28日,中移动和联通两家公司市值共跌落2000亿港币。

12月1日,时任信产部部长吴基传在香港向记者和基金经理“代表中国政府主管部门”讲话:“电信收费及流动电话双向收费,今年明年都不会改变”,“短期内不再发出第三块移动电话牌照”。至12月4日,两家公司市值共回升1423亿港币。于是内地消费者意见很大的双向收费问题就此搁置到今天。

当时各大投行都发表报告,分析双改单对两家移动运营商未来盈利的影响,最悲观的看法也承认存在刺激通话量,长期价值上升的可能。周其仁指出,关键在于调整后运营商能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将刺激通信量和利润总量增加的“可能”转化为“现实”?基金经理将信心建立在其行政垄断地位而不是市场竞争能力上。所以任何可能冲击行政垄断的消息,即便是利好,也会被看成利空。

撒切尔夫人主政期间,英国煤矿国有化多年后又转为私营,有人评价道:“在煤矿上升起或降下国旗并不能马上改变什么”。同样,各界长期对国内电信公司的机关作风怨声载道。据说不久以前运营商的绩效考核还主要是新增客户数,而非通行的ARPU。这也是互联互通问题和恶性价格战的原因之一。

这种状况已有所改善。2003年中国电信入选美国<财富>杂志“世界最受赞赏企业”,位列电信业第9,甚至超过英国电信、法国电信和德国电信等欧洲豪门。<财富>评价,中国电信顺利重组和在纽约、香港上市,“被同行业竞争者们认为是一场文化革命,其发展前景被普遍看好。”
监管机构在中国电信企业从垄断到市场的“文化革命”中是把双刃剑,市场本来就是政府一手打造,发育不足需要政府推动,但权力的介入又限制和扭曲了市场,也就可能更需要权力介入。

为了减少改革的阻力,对运营商的垄断利益有所保留,退一步才能进两步,但暂时的妥协却可能变成惯例,并且其它运营商也要一体均沾。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老犯人对新来的主人公说:“开始你憎恨这里,然后习惯这里,日子久了,离不开这里,这就叫体制化。”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发布明确的时间表。例如英国1981年电信改革承诺保持七年双寡头体制。中国入世关于电信业的条款也详细规定了实施阶段:从2002年允许进入部分增值服务到2007年全面放开基础业务,外资电信企业沿京沪穗-14个大城市-全国的路线进入。
但不论早晚,只要重新分配利益,就有人欢喜有人愁。如果亲疏有别,就像有人认为的对大唐和华为那样,先不讨论公平,也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可几大运营商全是根红苗正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就像电影<苏菲的选择>,在集中营里被迫决定哪个孩子被处死,任何取舍都是极其痛苦的,所以迟迟下不了决心。

也正因为如此,运营商们不做好孩子。国企高管总是表现地风险偏好,他们知道,有了业绩,是自己的,捅了漏子,政府即使大为光火,绝不会见死不救。这也是“重复建设”和“恶性价格战”的机制。市场最严厉的处罚是破产,但是你能想象中国的运营商会像世通(Worldcom)一样关张大吉吗?

所以尽管各方神圣将3G的好处吹地天花乱坠,监管机构优先考虑地却是规避自身的风险:中国电信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千亿万亿,功劳是大家的,个人也不见得能长一级工资,但如果发生像手机资费双改单那样的“国有资产流失”,收拾烂摊子特别麻烦不说,可能有人得承担全部责任,几十年仕途的辛苦将毁于一旦,应该谁,为什么做这个牺牲?所以“不急于盲目发放3G牌照”。
  
如让·雅克·拉丰指出,政府管制都难免被利益集团“俘获”。有所不同地是,在欧美这更像一个制度产品明码标价的市场,但国内则没有游戏规则可循。

仅就能拿到台面上说的,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固话运营商推动小灵通加速向中心城市渗透,要求重估网间结算但又上报数据最不积极。中国电信当初宁可“流血上市”,并不完全为了后来的文化革命,而是受到“金口救市”的启发,不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吗?从今天起我也会哭了。而设备制造商俘获监管的努力在2003年夏秋之际达到了巅峰。

作为俘获目标的监管机构并非铁板一块。以信产部为例,1998年由邮电部和电子工业部合并而成,原邮电部部长吴基传出任新部长。TD刚出来时,承继原邮电部职能的信产部电信管理局更关注运营商的风险,反应很平淡。但科技司和承继原电子工业部职能的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出于推进电信制造业的考虑,相当积极。2003年吴卸任,曾任电子工业部第十八研究所所长的王旭东接替,天平在人们意料之中地偏向了大唐。

不论出身,部长还是有义务协调下属部门,而像1998年电信广电论战这样跨部的利益纷争就更容易变成僵局。据说如果不是为了就 “什么是电信”这样一个常识问题与广电部门达成一致,2000年9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本可以提前一年。争论的焦点在于电信应否包括图像,实际上涉及双方管辖权的划定。这又是一个以技术名义出现的利益冲突。

周其仁曾撰文抨击国民经济中广泛存在的“部门所有制”:“排他但不交易……部门经济之间,只争夺投入,不竞争产出和效益”。体现在电信业,就是除运营商网络外,还有线电视网、电力、铁道和军队等十几个专网,并存而不竞争。各种细分垄断也是这种部门所有制的变形。商业利益之争就转换成政府内的博弈。即使局部也许应该为整体牺牲,但对其主管部门而言最大,且排他不交易,也就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各方都如此坚持,监管机构整体就宕机了。

但也不排除取得压倒的结果。2000年,经多次“暂缓”甚至“叫停”,联通和高通签署CDMA知识产权框架协议。舆论评价:“该上的时候没上,不该上的时候却上了”,是服从当时中美外交和WTO谈判的大局。虽然同期联通得到大力扶持可以视为某种补偿,但C网和G网并行,至今是一个不能自圆其说的架构。在一些人看来,今天的TD也在充当类似的筹码。

但监管机构的整体,相当于控制着一个更大的部门经济,不需要对其它利益负责。为什么是电信也可以扯一年皮,金口一开三天救回1400亿港币,但三年了,两亿多移动用户至今还经常选择拒接,而是看了号码用座机打回去,把手机当作高级呼机使用。要保护国家2G投资,禁止来电显示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运营商同样在自己之外,只对监管机构负责,蔑视消费者和同行的利益。来视察的领导前脚刚走,联通IP卡的接通率就从100%跌到10%。更诡异地是,如周其仁所指出,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电信监管都是限制高价,而我国目前却是限制低价。监管机构同时与消费者和运营商过不去!

如今运营商的基层想方设法绕开资费管制,以低价取悦顾客,反映了近年来改革的成果:网络容量大大增加;数网竞争的局面初具雏形。但政府不能或不愿承担股东艰巨的管理责任,于是转向更方便的办法,用监管权力限制降价来保持运营商的垄断利润。中国电信业垄断的根源完全在于产权的垄断。
对内僵持不下,对外无关痛痒,所以监管机构不能给出3G明确的时间表。时间表不只是工作方法,中国政府先后提出“与时俱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的口号。中国电信业特别是移动通信日新月异,但监管特别是手机资费政策却沿袭多年不变。技术和市场成熟度本就见仁见智,发牌早晚是策略问题,没有时间表却可能是原则性的失败。

<财经时报>于2003年11月前后采访业内一批资深人士,包括从信产部刚刚荣退的司局级官员,各人提供的国家3G决策流程竟然大相径庭。据悉主要参与决策的有3G标准小组和中国3G领导小组两个机构,分别侧重于技术和产业,成员均在10人左右,包括政府官员、电信专家、经济学家和运营商、国内设备商代表。组间如何沟通协调不得而知。据称双方均已形成相对成熟的3G方案,但存在显著的冲突,难以兼顾,最终将由国务院主管领导协调。
产权和新制度学派强调形成交易的预期,降低交易费用和风险。3G只要有个准数,哪怕拖到2008年给奥运献礼,那么各家运营商和制造商也可以分别明确2G和小灵通扩容多少,拿出多少钱做研发,招募多少人手,而不必像现在这样矛盾。广东电信一位工程主管曾在采访中表示:“3G我们天天聊,但牌照不知道什么时候发,我们就什么也做不了。”

网上流传过一个佛祖点化蜘蛛的故事: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对于固话运营商,2G已失去,3G又得不到,要把握现在的幸福,只有毅然阻止互联互通,甚至捡起砖头。
欧洲的3G政策和国内截然相反。运营商还没挣到一分钱,已经被榨出总计约1000亿欧元的牌照费,必须兑现覆盖时间表的承诺,否则吊销牌照并罚款。2003年12月,Mobilcom将价值84亿欧元的牌照归还德国监管机构。欧洲监管机构不可能不知道3G的巨大风险,何其不仁,以运营商为刍狗!吕廷杰在上述演讲中对此给出解答:“从促进宏观经济增长的角度,政府希望推每一个新技术的应用……引入一些运营商像和黄,是用心良苦的,是在调整产业结构”。
  
截至2000年,国际电联有约90个成员国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WTO基础电信协议要求监管机构“独立于任何基本电信服务供应商,并且不能对其承担任何责任。监管者的决议和管理程序应对所有市场进入者公平。”而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则既独立于企业也独立于政府。
中国电信业向何处去?其实中移动一分为二还是运营商四合为二都不重要,重要地是运营商做真正的企业。信产部分拆专职监管机构,还是因应三网合一的趋势,合并广电总局也不重要,重要地是实现监管的独立。3G牌照拖到现在,早发晚发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决策如何做出。

悠悠万事,唯此为大

发改委某位官员曾对媒体说,“在3G这个问题上,国家利益是压倒一切的最核心因素。”中国电信业真实和虚拟的利益之大,最高已经达到10万亿元,毕竟还是个数,而国家利益很多时候无穷大,一旦说出口,就杜绝所有讨论的可能。
其实不存在抽象的国家利益,如果不是特指政府利益,3G的国家利益是设备制造商、运营商、增值服务商、消费者、政府等所有相关主体,也包括在华外企利益的总和。但这些局部利益之间总存在冲突,当然也休戚相关。问题就像那个豪猪取暖的寓言,如何找到一个最恰当的距离取暖,又不被扎到?

香港中文大学王绍光撰文指出,中国需要“建立一整套表达和整合机制……”缺乏有效的表达机制,中国电信业才会谣言层出不穷,固话运营商流血上市,其员工私下向友人戏谑:“手持小灵通,屹立风雨中,昂首又挺胸,就是打不通”。华为涉足TD来推动3G牌照发放,大唐招聘还惦记着政府公关,等等。

学者们擅长讲故事,阚凯力曾比喻联通的全业务牌照:狐狸请仙鹤吃饭,把食物盛在平底盘子里,不用客气随便吃吧。还有些离奇的传闻,在中移动和联通最大SP腾讯的QQ上搜索“小灵通”,系统会提示“不文明词汇”,在Windows XP记事本中输入“联通”保存再打开,只能看见一个黑块。

也是因为缺乏有效的利益整合机制,所以现状正如上文所描述的,运营商、设备制造商和监管机构每一个都按照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积极行动,但都不能避免受挫。电信业的风云人物大多毕业于有数的几所邮电学院,之后又在邮电部-中国电信系统共事多年,没有感情也有交情。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没有有效的表达参与机制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也没有有效的整合机制支持决策的执行,信息监管机构只能把运营商关在门外,聘请学者设计至善至美的网间结算方案,用刑法和监视器恐吓运营商执行互联互通。

<天龙八部>中天龙寺高僧枯荣大师练到最高境界非枯非荣,亦枯亦荣,监管机构同样也说出对小灵通“不鼓励不干涉”,“积极稳妥”地发展3G,“不急于发放”并非意味着推迟发放(电信研究院专家解读王旭东博鳌论坛讲话)这样充满禅机的话来,实在被逼急了就公开承认不作为:3G没有时间表。

而鼓吹抽象的国家利益也体现某种宗教的精神,如果能够让人们相信人生的意义在于天堂和来生,那么现实的一切(因为缺乏表达和整合机制而无法解决的)问题也就不成之为问题。

各地电信局改制之后,一般占据当地最高的办公楼,享有当地最高的工资福利,上市之后还有股票可拿,因而吸引了全国的精英。而留在信产部的官员们其才华并不亚于进入企业的前同学和同事,相对别的部委拥有较高的出镜率,监管与企业双方也经常有人事的对流。

要对得起这一切,又有如此多的智慧和精力需要发挥,即使明知于事无补,也要“不求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知其不可而为之”,表现出解决问题的诚意来。于是业界和监管机构的上述种种言行包括本文在内就如同行为艺术,见证了这个世界的荒谬,或者表达某种强烈的诉求,表演者们都可以获得某种心理的慰藉。但是,这一切最终于问题的解决又有什么意义?
据说2003年吴基传在荣退前最后的工作报告中还强调用硬措施互联互通,这个顽症贯穿他五年任期的始终,又一年很快过去,局面仍然没有改观。人们也丝毫不怀疑领导诗中的情真意切,但他们只能在河南呆一天,后来发生的事媒体报道了,地球人都知道了,领导又怎会不知道,但知道了又能怎样呢?

但有少数人无法分享这场行为艺术的嘉年华,就是两个3G专家组成员以及更高层。总有一天他们要替电信业百万员工和数亿消费者做出3G决策,并独自承担历史的责任。

在我们悠久的历史上,虽然一直视黎民为施政的意义,但也认为他们缺乏自理的能力,“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国家大事应该由道德和学识卓绝的人物来决断。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描绘了这些圣贤的样板:“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对这种理想不能太认真,否则为什么两个3G小组已经浓缩到最精华的20人,仍然存在严重的利益分歧和对立?

更重要地是,范仲淹根本就没有去过岳阳楼,仅凭一幅画卷就能幻想出千古名篇。只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情怀,那么岳阳楼还是滕王阁或者黄鹤楼、长生殿、阿房宫、醉翁亭也没有什么分别。但3G决策却不能主题先行,就和网间结算专家组的困境一样,两个3G小组如何保证获得充分和准确的信息?

3G的等待是如此地漫长,就像理查德·扎克斯在<西方文明的另类历史>一书中写道:后人经常批评处在历史转折点的重要人物没有尽到职责,如果他们能够辩解,他们会说,想想我们本来能做多少坏事,也没有做。

中国电信业两次分拆,中央一声令下,雷厉风行,相比美国司法部和AT&T打了十几年官司才搞定,曾被认为是一种优势。但现在算上互联互通和小灵通的损失,不见得比十几年律师费要划算。据说美国电信业诉讼如此之多,运营商要在律师楼上架天线,在国内曾经被当作笑话来讲。

一头大象不能切成两头小象。为什么监管机构时至今日仍然念念不忘分拆和合并?比尔·盖茨有一句名言,如果你手中只有锤子,应该把所有的东西都当成钉子。正是如此,监管机构只有分拆和合并的能力,所以当分拆的结果不理想,只想重新拆过,而不是反思这样分分合合的局限性。

虽然如此重要,<电信法>却比3G还要难产,已经拖了24年。由信产部主笔的<电信法(草案)>于2004年6月中旬提交国务院。“若进展顺利,最快也要明年下半年出台。”
耶鲁大学商学院陈志武评价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立法更多应该是保护人们的创业权利,保护他们不受到行政管制的不合理干扰。可实际通过的<基金法>却偏重约束从业者,同时扩张行政监管部门的权力。我们当然希望中国有更好的法治,但这并不等于更多的法律。目前不是法律多少的问题,而是法律能否有效执行和法律本身是否合理的问题。” 产生于同样的立法环境,果然有报道称<电信法>的基调被定为一部“市场监管法”。

在我们悠久的历史上,法律向来是行政的工具。北宋开封府的最高行政长官包拯以断案如神而青史留名,他的铡刀要按行政级别分成三等。并且一向重刑法轻民法,儒教的社会设计师规划完美的社会,用道德而非法律调节人们的关系,不肖小人胆敢离经叛道,法网无情。缺乏西方“自然法”的理念。

在中国电信业的今天,我们看到高法依据刑法而非民法解读互联互通“违法行为”。一部市场监管法而非“运营商权利法”不过是新瓶装旧酒,监管越强,市场也就越弱,反过来又进一步造成需要加强监管的假象。

问题早已超出电信业。另两个具有网络效应的垄断行业电力和铁路,都采纳电信业放弃的“网运分离”改革思路,即保留一张垄断的基础网络,多家运营商竞争上网。周其仁曾评价这种思路,一个有n种资源的市场,只要有1个垄断,就必然是一个垄断的市场。近期全国遭遇大面积限电,有关方面曾讲话肯定电力改革,而多家铁路客运公司已然取消,回到了改革前。

2001年中国证券市场十年之际,<21世纪经济报道>创刊号报道<十年庄股,庄股十年>,<财经>杂志<十年股市一声叹息>,而<财经时报>撰文<股市,政策当了十年的家>,都将矛头指向监管。证监会有着和电信监管机构相似的困境,严格执法经常要让位于稳定股价的目标。

无独有偶,中国足球职业化十年被戏称为“十年假A”。中体产业董事长魏纪中评价:“体育与教育、文化、传媒都属于上层建筑。在中国,政府意志而不是经济基础对体育影响更大,因而上层建筑不能全盘、只能部分产业化……”
北京大学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所长沈明明评价道:“中国从1987年发行彩票以来,已经走过了17年,但仍在低水平发展……福彩和体彩中心都是事业单位,这等于是政府进入市场从事经营。”彩票代理商一直在为自己的合法性挣扎。身份越灰色,暗箱操作可能越厉害,也越难监管。“如果能正视发行是一种市场行为,结果会好得多。”

2004年4月末,常州铁本钢铁公司被九部委查处。同期澳大利亚独资钢铁企业博思格却在苏州开工。原央行研究局学者陆磊评价,博思格与铁本无形中被分成“圈内人(主要包括现有国有或外资的主流钢铁企业)”和“圈外人”。

“对圈外的严格排他和对圈内的高度保护基本构成了我国主要行业的政策特征,金融业、电信业、钢铁业等尤其突出。这就导致两个极端恶劣的预期和行为倾向:一是预期铁本的失败在于是‘生米’而不是‘熟饭’,成功的唯一办法是尽快造成既成事实迫使当局就范;二是预期在圈内可以继续得到保护以维持垄断,并获得垄断利润,而问题的关键是能否进入这一垄断俱乐部。”

等等。各行各业在技术上千差万别,困境却异曲同工,如出一辙。北大政府管理学院李强撰文指出:“要建立一种现代国家结构。这种国家结构能够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统一而有效的法律框架,能够超脱于各种社会利益之上……”

愿意的,历史领着走,不愿意的,历史拖着走。19世纪末,洛克菲勒曾雇佣武装矿工炸毁竞争对手的输油管,20世纪末,比尔•盖茨被控垄断,只能老实地打官司。1839年英国远征军从印度出发,受命打开中国市场,但2004年4月,中美为了解决贸易磨擦,派出高级文官谈判。电信是这次谈判的重要内容之一,中方承诺允许运营商自主选择3G标准。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虽然仍是红头文件,理念已具革命性突破。7月<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在历史学家黄仁宇的笔下,公元1587年,大明万历十五年的中国以完全的失败而告终。四百多年后,我们有理由相信3G的困境总会过去。
<旧约·申命记>记摩西的回忆:“那时我对你们说:管理你们的重任,我独自担当不起……你们要按着各支派,选举有智慧、有见识,为众人所认识的,我立他们为你们的首领……当时我嘱咐你们的审判官说:你们听讼,无论是弟兄彼此争讼,是与同居的外人争讼,都要按公义判断。审判的时候,不可看人的外貌,听讼不可分贵贱,不可惧怕人,因为审判是属乎神的……”

2004.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