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16, 2009

天书奇谭

最近,政协委员潘庆林提案,用10年废除简体字恢复繁体字,引起激烈地争议。他的理由有三:20世纪50年代简化汉字太粗糙,违背其艺术和科学性。例如爱字,繁体中有心,简体则无。电脑已应用广泛,再繁琐的字输入也一样。恢复使用繁体字有利于两岸统一。
这些理由都很成问题。1952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确定“述而不作”的汉字简化原则,即主要采用通行的俗体字或笔划简单的异体字,而不另创新字。不过1964年5月最终确定的<简化字总表>也有一些形体没有先例。

说到艺术性,小篆要在繁体字之上。始皇帝并吞六国,一统天下,号令车同轨,书同文。同文的标准定为小篆,是周代大篆的“简体字”,极其优美,李斯、赵高等领导还亲自书写范文,传达秦国人民临摹。尽管如此,其推广并不成功,最终同文于隶书。历史学家研究发现,关键在于当时的书写工具是毛笔,写隶书更为便利,被书吏采用,他们作为郡县制的末端,承担着大部分文案工作。

同理,简体字不是靠行政力量就能普及。述而不作,意味着大部分简体字已通过实践的检验。最能说明问题地是,1977年12月20日公布<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即“二简”,字形过简且混乱。试用仅约八年,潘委员还没来得及提案,就宣告废除。

简化是几乎所有文字的趋势。最早的两河流域楔形文字,也是种象形文字,公元前2900年,经拼音化,字符从约2000个减至600个。公元前13世纪,腓尼基人以海上贸易为生,时间就是金钱,不能忍受当时的“繁体字”,简化出22个字母,是欧洲各种字母文字的始祖。今天全球化信息化的经济,对沟通效率要求更高。再繁琐的字输入也一样,这只能是一个不用电脑的人想当然。

秦始皇都办不成的事情,潘委员更办不成。但在今天企事业机关的文案工作中充斥着类似行为,尚无改善的迹象。老一辈公家人在文山会海中消磨了青春,私下也颇有微词。新一代就业的选择更广,企业比机关更讲效率,又有信息技术支持,但只有程度的差别。

作为一个硬币的两面,一面这些文案对文字相当苛求,当然商业文档的风格不同于潘委员强调的艺术性,而是所谓的“职业化”。“科学性”更是题中之义,商学院教育几乎全部的内容都是分析。而另一面这些文案往往基于片面或错误的信息,对将来的执行考虑不足,现实的执行总有意外,也就是混乱地。可能因为无知甚至是故意,往往负责执行地是另一些人。

德鲁克曾在一家商业银行工作写计划书。老板看了说:“很好,让路易斯测试一下”德鲁克不解:“路易斯年轻,而且是个笨蛋。”老板说:“如果连他都可以了解,我们就进行吧。否则这个计划恐怕太困难了。我们做每一件事情,都得考虑到傻瓜。事情到最后总要由一些傻瓜来完成。”

2009.3.16
本文授权<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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