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25, 2004

相煎何太急

2003年2月13日,信息产业部两位部级领导调研期间,河南联通IP卡接通率突然恢复正常,基本达到100%,但14日晚两位领导离开后,接通率又迅速下降到10%左右。据说这次调研中,一位领导曾即兴赋诗:“网中有我你,百姓相惜惜。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2004年3月,<大河报>刊发一则短讯称,受雇于某公司单姓人士,不小心砍断通信光缆,造成某些地区通话受阻云云。业内人士对其中的春秋笔法都心领神会。有数据显示自1998年(中国电信业1999年第一次分拆)至2003年,上报信产部的互联互通恶性案件已达540起,至少影响1亿人次使用,造成约10亿直接损失和20亿间接损失。
所有人都认为“应该”,但很少问“为什么”和“怎样”互联互通。电信技术天然要求互联互通,神圣的宪法明文规定公民的通信权利,但都没有涉及运营商的成本和收益。

迈特卡夫定律指出,网络的价值与其节点数的平方成正比。用户规模相当的两个运营商只需小小破费,配置并开通互联互通设备,各自的网络就能马上增值一倍,这是多么划算的投资。互联互通因此在广义上是一种贸易或者产业联盟,共同把市场做大,再争夺市场份额。就像一个商界流传的故事,一个小镇唯一的律师找不到生意,于是设法让另一个律师来到该镇,结果两人都发了大财。

国际主流的网间结算方式有两种,分摊全部网络成本或仅计互联互通的直接成本。根据上述推理,全网分摊更符合等价交换的市场原则。而在监管实践中,为了鼓励竞争,扶持弱小的新兴运营商,往往采取直接成本法执行所谓“非对称管制”。中国现行的网间结算机制并非其中一种,但体现直接成本法的精神。
中国现行固定电话网间结算规则相当于视互联互通为运营商之间转售流量,规定本地接入费为0.06元/分钟,接入再接出0.12元/分钟,而两家固话运营商中国电信和网通自己公布的接入成本为0.16元/分钟。市面上IP卡拆扣很高。

移动通信市场历史上形成双向收费,跨网通话时,两家移动运营商中国移动和联通自行收费,互不结算。看起来公平,但2003年占中国电信业营收份额,中移动为36.9%,联通为14.5%,可以反映两者迈特卡夫价值的差距,此外联通作为中国唯一的全业务运营商,移动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率略低于中移动。

基于这样的网间结算机制,非主导运营商可以回报很少地占有主导运营商的迈特卡夫价值,因此成本更低,可以低价拉拢客户。据说铁通成立当晚,总经理被问最想要什么优惠政策,回答说“与中国电信互联互通”。联通的低价更被纳入非对称管制。即使阻碍互联互通天怒人怨,主导运营商不愿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出此下策也是情非得已。换了非主导运营商在这个位置,也会这么做。
2003年2月,信产部出资800万延聘专家组,由社科院数量与经济研究所主任张昕竹和MIT经济系教授杰瑞·豪斯曼带队测试网间结算成本模型,于2004年5月呈报最终方案,以替代自2001年延用至今的试行规则。

监管机构(本文泛指,除信产部外、国资委、发改委等部门以不同方式和程度介入监管,各机构内部可能求同存异,最终决定权也可能在更高层)对问题的关键可谓明察,只是能否正本清源还有待推敲。

简而言之,以中国的幅员和差异性之大,这个模型应该包括多少参数?中国电信业长期非商业运营,很多时候成本连运营商都一头雾水,学者又如何得知?即使自己明了,利字当头,又有什么动力诚实道来?没有准确的原始数据,那么这个模型建立在什么上面?
  
据说为了保持利益中立,课题组没有运营商代表参与,但是最后的结果却要运营商去落实,你能指望他们有多高的积极性?2003年6月,信产部曾就这一方案召集专家和运营商开座谈会。会上一位固话运营商代表就质问专家组:“如果按照这个方案计算出的成本低于目前的每分钟6分钱怎么办?”

据说方案结合两种模式,也就还是非对称管制。1985年日本电信改革形成一家市话垄断综合运营商NTT在细分市场面对众多分业运营商NCCs的格局。政府实行从价格到市场行为诸多严格的非对称管制,甚至“非正式”命令NTT派员到NCCs“帮助工作”。但4年后,除寻呼市场,NTT仍占有每种业务90%以上的市场份额。全部NCCs50%的收入给NTT交了接入费。事实证明,非对称管制只能让非对称的市场更加扭曲,不能指望用一个错误去纠正另一个。
两家固话运营商互联互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据各自监管事务主管提供的数字,2002年分别为约3.6%和 3.3%。以他们的立场偏低,海外同行一般10%到20%。英国电信2001年为17%,韩国电信为24%。国内的数字确实反映现行网间结算的不合理,海外的数字可能衡量该国的份额分配,但都不能证明运营商要指着网间结算挣钱,进而得出结论提高接入费就能解决中国的互联互通问题。

联通数据与固定业务部运营维护处的孙伟东指出:“如果网间结算价格涨到一毛钱,用户使用联通的193长途业务,发话和落地联通都要与固话运营商进行结算,每分钟就是两毛钱。联通自己的长途网也需要维护成本,这种情况下,如果固话运营商将长途话费降到三毛钱,联通很难跟进。”

抛开数字和逻辑的迷宫不说,互联互通这个数百名官员,上百万员工纠缠多年都无计可施的难题,几个专家出马就能搞定?因为有了<电信竞争>作者让·雅克·拉丰的学生和美国最佳工学院的“电信成本设计大师”?这是中国的现实,不是好莱坞大片。

如果问题真能够迎刃而解,这800万可谓中国电信业历史上回报最高的投资,六年前未必拿不出这笔钱,找不到这些人,为什么到今天才行动起来,以至于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如果成本和收益可以在笔尖求得,当年又何必推行反垄断改革,何必一而再地拆分?

由于电信业的高技术性和通讯的瞬时性,真实成本对世界各国电信监管机构而言都是谜中之谜。问题是一定要知道成本才能解决互联互通问题?

多家媒体都报道,河南联通为保证移动业务的互联互通,在IP卡业务向河南通信退让。这种带有主观色彩的评价显然来自联通方面。而实际上联通手机没有和IP卡一起被做掉,可能并非是联通忍辱偷生的回报,也不是通信公司一丝良知尚存,而是因为联通手机用户比IP卡多得多。

联通1994年成立,经过五年“成长”,只占据中国电信市场1%、移动市场5%。1999年中国电信一分为四的同时,也对联通进行一连串眼花缭乱的扩充:国家注资126亿、中行提供贷款总计220亿,2000年6月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募集64亿美元,并建立CDMA网,在管理和人力资源上也得到加强。
联通(0762.HK)公报,截止2004年1月有7356万GSM和2007万CDMA用户,总计9363万,超过大多数国家人口,有资格和世界上大多数运营商谈判互联互通。这段历史也许能给现实以启发。但根据中移动(0941.HK)公报,截至2004年3月中移动已拥有1.5026亿用户,而平均每户每月收入(ARPU),联通与中移动亦有相当差距,说明做得可能还不够。

互联互通的意义在于迈特卡夫价值的翻番,网间结算相比之下只是零花钱。当竞争对手规模相近,会主动寻求合作而无须监管机构操心。问题就在于,中国电信业各细分市场的非主导运营商太弱小,根本没有“竞合”的资格。不论左倾右倾的利益分配方案,对主导运营商而言,都是将对手赶尽杀绝为最佳选择。

而如果全网分摊,或者能设计一个完美的模型,对非主导运营商无利可图:新进入者不得不执行低价战略,而电信业是高度的规模经济,成本没法用较小的客户群摊销。其结果是一样的。这也正是电信业自然垄断理论的要害所在。

利诱不成,就只能威逼了。但运营商员工总计过百万,电信监管全员却不足700,地方编制最多的广东也只有25人,少的青海、宁夏、西藏仅10人左右。

时至今日,阻碍互联互通已经超越砍电缆的“初级阶段”,采取频繁和隐蔽的技术小动作。通讯障碍不比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事后取证非常困难。信产部正筹集30-40亿资金在各省建立一套独立的互联互通监控系统,为争端取证提供依据。2003年被定为“互联互通年”,部里工作部署概括为“一个措施两个工程”。一个措施是司法解释,两个工程就是网间结算和监控系统。

但在技术人员看来仍然有机可乘。很多时候,用户听到温和的机器女声提示“用户忙”或“不在服务区”,或打通其中一方却听不见,或在通话中掉线,这些情况根据现行国家网络接通率标准都算一次成功呼叫。还能动态变化,例如这个小时让1234开头的号码不通,下个小时换成5678。

宜将剩勇追穷寇,各运营商在各省都建有自己的关口局作为互联互通接口,很多动作也是通过修改关口局的数据实现。所以“国家全面接管关口局并强制各运营商通过国家关口局互联互通,就能从根本上基本保证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这注定是个堂吉诃德大战风车的游戏。30-40亿巨资要么是纳税人的血汗,要么是运营商的收入,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还不如赞助给非主导运营商。接管关口局已经是亲自下场运营,监管机构为什么不干脆接管全部运营商?

治乱世以重典。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针对互联互通“违法行为”的司法解释也在审议中,消息人士透漏司法解释出台会快得让人“意想不到”。信产部特派一个副局级的工作组予以配合。

但任何法律都不能违背基本的商道和人性,只要市场结构现状不改变,即使有技术和宪法的要求,即使面临刑法和监控系统的威胁,互联互通就如同河南某业内人士对IP电话的评价,“让别人从自己口袋掏钱,他怎么会甘心呢?”

另一大难题小灵通在监管机构的正式文件中并不存在。最新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定义小灵通为“市话的延伸”,而事实上延伸长达数公里,延伸到全国各地,北京监管机构的眼皮底下。UT斯达康总裁吴鹰披露,截止2003年12月31日,小灵通用户已达3500万。
两家在互联互通上针锋相对的移动运营商却对小灵通达成一致:有关方面要么叫停这种“违法业务”,要么放开资费限制。但2003年两会期间,时任信产部部长的吴基传却发表一个耐人寻味的声明:对小灵通“不鼓励不干涉”。

看似不偏不倚,但小灵通出色的“性价比”来自单向收费和低价,监管机构一方面不干涉小灵通的攻势,另一方面至少名义上对移动运营商执行双向收费和高价的资费政策,在后者看来,无异于鼓励。他们当然也没有束手就擒,在各地都巧立“优惠”、“套餐”等名目,绕开监管,变相地实现单向收费和降价。

1999年一分为四方案将移动和固话业务分离,提倡双方“异质竞争”,实际上竞争是单向的。通信的未来是“不论何时何地任何人”,这当然不是在说固话。固话能做而手机不能做的,除了在现实中拥有一部固话能暗示一家企业并非皮包公司,就只有在科幻片里,Neo们只能通过固话在两个世界穿梭。

据信产部统计,截至2004年1月,移动用户已超出固话786.9万,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并且移动业务ARPU要远高于固话业务:中移动(0941.HK)公报显示,2004年第一季度ARPU为97元人民币,联通(0762.HK)公报显示,2003年CDMA业务扣除手机摊销成本后ARPU为83.3元,GSM业务ARPU为56.7元,而中国电信(0728.HK)公报显示,2003年本地固话ARPU为40元。

最早的时候,移动业务还是固话业务带上道的,之后兄弟们在一个碗里吃饭这么多年,今天大家都从一个堂口做成一个字头,凭什么他啃骨头我喝汤。即使小灵通政策风险巨大,“技术落后”,而且ARPU值仍然低人一等:中国电信(0728.HK)公报显示,2003年小灵通ARPU为45元。固话运营商出此下策也是情非得已。换了移动运营商在这个位置,也会这么做。

除了小灵通,固话运营商还相继推出“手机休息站”、“一号通”等服务突破监管、突入移动市场。随着小灵通投资和客户越来越多,为之辩护的声音也日益响亮。但考虑到机会成本,移动运营商只要单向收费并降价,完全可以满足低端移动市场的需求,并且远不止今日小灵通所许诺的一切。

所谓“硬措施”其实相当地软弱,而“不干涉”其实包含了最大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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