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25, 2004

我有过墙梯

电信业改革如果从1994年联通成立算起,经历1999年一分为四,2001年固话运营商南北分拆,最终奠定今天的格局。“邮电部-中国电信”大一统的垄断没有了,没有一家运营商的收入占全行业50%以上。但市场并非一天建成,代之而起的却是基于业务、地域、管制等诸多形式的“细分垄断”。
直观来看,中移动继承了原邮电部—中国电信在移动通信市场的优势地位,两大固话运营商在本地(2001年拆分方案:原中国电信华北、东北地区及河南、山东10省和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为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南方和西北20省组成新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更几乎独此一家。

而行政垄断并没有那么直观,比如非对称管制,本意是促进竞争,扶持新兴运营商,但本质也是一种行政垄断。一些在理论、历史和国际上成立的垄断实际并没有或没有充分发挥。比如联通持有中国电信业目前唯一的全业务牌照,正是日本NTT等案例中非常重要的垄断优势。但联通只有资格而无相应的实力,在各个市场都是小兄弟,反而成为互联互通最大也最悠久的受害者。

再比如本地固话即市话的“最后100米”一向认定为自然垄断,美国1984年分拆AT&T后,市话运营商小贝尔(Baby Bell)即借此“揉搓”长途电话运营商,市话费甚至比长途还贵。但在21世纪初的中国,固话整体遭遇移动通信的“异质竞争”,成为一大块鸡肋;“揉搓”IP电话地很爽, 比长途还贵却绝无可能。
一些行政安排的利弊随着时空变化,焉知祸福。比如双向收费,构成非对称管制的重要一环,有利联通与中移动竞争,但当遭遇单向收费的小灵通,却受害尤重。小灵通的频段本来作为普遍服务的配套资源,普遍服务属于公益,在普遍服务基金尚未建立时,构成固话运营商的负担,最终却乾坤大挪移,把本该拉进深山僻壤的小灵通铺到宽街闹市,挤得很多移动营业厅门庭冷落。

两大固话运营商在各自的“主客场”扮演不同角色。2003年底河南电信向总部报告近期18起互联互通事件,“通信公司的策略就是以其人员数量和社会资源的明显优势,通过拖延、阻拦、造谣生事、威胁等手段切断我们市场拓展的所有途径,阻止、阻缓我公司网络建设进程”。而在一河之隔的陕西某地区,属于西北,发生过网通西北通信三名员工在工作时被一群身着“中国电信”及“蓝色通道”服装人员围殴拍砖的事件。三人都住进急救中心。

两家移动运营商的关系也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如果世上没有联通,中移动是否迫于公众的压力,像固话业务一样被监管机构一刀两段?2003年9月“3G在中国”全球峰会上,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史炜发表个人观点称,中国移动通信市场虽然被认为是“双寡头”竞争,但联通可能实际只占不到20%的市场,拆分中移动以打破垄断并非毫无理由。

辩证地看,非对称管制一方面给联通低价的优势,另一方面也保证中移动的高额利润。联通总以互联互通的受害者出现,但在很多时间地点,价格战经常由联通挑起,部分“弹药”却等于来自被攻击的对象。如果联通成长地和中移动一样强大,非对称管制的诸般好处也就不能再继续享有。有意无意间,中移动和联通形成共谋,瓜分了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的高额垄断利润。
除了已经不久于人世的寻呼业务,只有长途市场竞争激烈。20世纪70-80年代,美国政府为打破长途市场的垄断,历经十几年诉讼,而21世纪初的中国,因为一种新技术/应用IP电话的迅速推广,几个月就打开局面。

中国电信改革没有像美国1984年方案那样将长话和市话业务拆分。IP电话兴起不久,两家固话运营商也推出自己的IP卡,马上被“揭露”挂IP的羊头,卖传统长途的狗肉,但义愤填膺的只有卖不了狗肉的运营商。这还是竞争,消费者关心应用而非技术,这些假IP卡价格略高,质量却好出许多。但始终是在争夺一个成熟的市场,都绕不过“最后100米”,于是发生了本文开篇那样的事情。

戏剧性地是,每家运营商都既是某些某种形式垄断的既得利益者,又是某些某种形式垄断的受害者,因此都对现实又爱又恨。舆论痛心疾首中国电信业“恶性竞争”,实际却是竞争不足,如果有竞争,也是以垄断为武器的竞争。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每一个都尽可能地利用手中的垄断资源打击别人,但同时又愤怒地指着如出一辙损害他利益的同行的鼻子。这正是事情难办的地方。
这种“己所不欲,却施于人”其实在电信改革的启蒙时期就已出现。1998年,电信背景的电讯产业课题组和广电背景的有线电视多媒体接入模式研究课题组就进行过一场激烈论战,双方借用各种精妙理论,甚至上升到意识形态,表达各自部门的立场:要求进入对方垄断的市场,同时拒绝对方进入的要求。

这种垄断竞争置监管机构于尴尬的境地。运营商们根据相关政策的利弊,可能“逼宫”要求解决麻烦,也可能绕过监管各行其是,或者先斩后奏。监管机构一面积极地推行非对称管制,一面也被动承认各种既成事实。

原则上,各运营商作为平等的监管客体,又都属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努力做到一碗水端平。例如对于都涉及移动市场的互联互通和小灵通问题为何一手硬一手软,至少部分地反映了这样一种看法:当初邮电部-中国电信分家产,中移动是占了便宜的,固话运营商是吃了亏的。

但也正如这个案例所显示的,这种“平衡”并非推行平等的游戏规则-中国电信改革长期无法可依,凡事都要“协调”。所谓“协调”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是重新分配垄断资源。

但运营商的垄断资源各有千秋、相生相克,监管机构越想在垄断资源的重新分配上“找齐”,也就越加重每个运营商的困境,扬长不能避短,损人不能利己。就像动画片<小熊猫学木匠>中的一个情节,长颈鹿家的桌子腿不齐,小熊猫锯掉一截,结果又往另一个方向不齐,再锯,再锯……最后锯成一张小矮桌。
也就不奇怪,各大运营商到省一级,都严正声明要遵纪守法,但再往下,越接近实际执行和利益得失,也就越是不肯体谅监管机构的一片苦心,息事宁人,和衷共济,反而变本加厉的文攻武卫、明争暗斗。

互联互通正是垄断竞争的集中表现,而最有价值的垄断是移动市场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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